关于开展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

2022-06-08发布人/项洪涛作者/来源/继续教育学院1433


各校外教学点:

为积极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办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政策文件,进一步提高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的规范,不断推动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健康、有序、良性循环的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22〕1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情况梳理排查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学院决定对校外教学点饿设置与管理开展自查整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自查整改对象

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的校外教学点

自查整改内容

校外教学点招生宣传、收费项目、办学条件、思政工作、教学组织、学生管理等情况。

三、自查整改程序

1.2022年6月17日(周五15:00),校外教学点依据教育部通知文件和上海市教委通知文件的自查内容,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并将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报送至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详见附件2-附件5)。

    2.学院将根据各教学点自查整改报告及所报送材料,结合各校外教学点历年招生、管理等实际情况,对照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审核、复查,确定拟保留、拟停招、拟撤销校外教学点,并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备案。

四、工作要求

请各校外教学点务必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存在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21-58137762

   附件1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政府门户网站.pdf

   附件2 校外教学点自查材料清单——上海建桥学院.doc

   附件3:自查汇总表——上海建桥学院.xls

   附件4 上海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备案表——上海建桥学院.docx

   附件5 校外教学点自查报告格式说明——上海建桥学院.docx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