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的能力,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加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对于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学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程序与要求,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基本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的综合训练(包括收集资料、查阅文献与对其整理归纳;制定工作计划与组织实施;方案选择与比较;理论分析;工程设计与实验研究能力(理、工类);组织社会调查与对经济数据资料的分析、整理、归纳能力(文、经管类);计算机文献检索应用能力;毕业论文(设计)写作能力;专业意识与责任意识。

2.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组织进行阶段的检查、督促和提出指导性意见。各教学点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在继续教育学院的领导下,按本管理办法严格认真地组织、落实,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必须具有相关的专业背景,由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以保证指导质量。

2.原则上,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0名,可配备助教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协助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前,认真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经学生选定后,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入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撰写,同时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保证每周不少于1次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进展情况,指导方式可以是见面(对每位学生的面授指导不少于三次)、电话、E-mail等。要认真审阅学生每个阶段提交的材料。要对学生严格考勤,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进度,定期向继续教育学院报告指导情况。

5.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好的学风,指导学生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杜绝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6.对未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的教师,学院有权减免其论文指导费用,解除聘任协议。

三、对学生的要求

1.学生应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毕业论文成绩按零分记。

2.学生应严格遵守纪律,定期向导师汇报毕业论文工作进展。学生在毕业论文环节有三分之一以上时间未参加以及出现其他严重问题者,指导教师有权终止学生毕业论文工作,经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取消其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3.学生应根据要求按时提交选题登记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相关撰写要求与格式应严格遵照《上海建桥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及样本》,并装订成册,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一份(以“学号-姓名-论文题目”命名文件名)交指导教师。

4.每个学生必须提交独立完成的毕业论文(设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字数要求如下:

(1)毕业论文(设计)正文一般不少于8000字;

(2)中文摘要300字左右,英文摘要500印刷字符左右,中、英文关键词3-5个。

四、论文时间安排

1.为保证毕业论文任务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教学不少于80学时,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

2.毕业论文工作安排在培养计划的最后一个学年,前一学期进行任务布置、确定导师、选择题目等准备,后一学期进行课题设计、论文撰写、答辩与成绩评定。

五、论文选题

1.选题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2.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宜实不宜虚,以中、小型课题为主,符合学生的知识基础及能力,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必须的工作量,同时要防止因工作量过轻而达不到基本的教学要求。

3.导师要严格把好审题关,确保课题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选题实行导师指定与学生自选相结合的方式,题目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更改题目,须由指导教师向教学点说明理由,并报继续教育学院批准后方可更改。

5.各教学点应根据《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按时将审核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的电子文档报继续教育学院审定备案。

六、过程要求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顺利进行,及时发现和持续改进存在的问题,学校对毕业论文(设计)实行全过程监控。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阶段:教学点完成选题审核,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并及时拟定《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小组须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整改后汇总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继续教育学院审核选题,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给教学点整改。

2.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撰写阶段:教学点组织开展论文开题工作,检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完成情况。在论文撰写阶段,学生应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汇报写作进度,请教论文写作中遇到的问题,听取指导教师指导意见修改论文。教学点重点检查教师指导学生论文情况、学生毕业论文工作进度等。

3.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上交阶段: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在论文管理平台按时提交 Word 版初稿和 PDF 版终稿,并完成相应的查重检测和论文格式检测。

七、查重检测

为保证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所有毕业论文(设计)均须查重检测。继续教育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前,进行查重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对毕业论文(设计)分别按直接进入答辩、修改审核、延期答辩、取消答辩资格进行处理。查重按照《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生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试行)》。细则如下:

(1)论文检测重复率<30%,直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评阅工作;论文检测重复率≤25%,可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

(2)30%≤论文检测重复率<50%,毕业论文须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毕业论文经再次检测重合度小于30%,方可进入毕业论文批阅环节,再次检测重合度不超过25%,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仍然不通过者,须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创作,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3)重合度≥50%,须另选题目进行毕业论文创作,并随下一届学生进行毕业论文查重检测。

八、论文答辩

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由学术水平较高者担任答辩委员会主任。答辩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各教学点的答辩工作。各教学点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具体工作,负责成立由导师组成的若干答辩小组,小组成员至少3名,答辩组长由中、高级以上职称教师担任。答辩小组的任务是主持学生的答辩:听学生自述,向学生提问题,评定答辩成绩,写出答辩意见,最终评定毕业论文成绩。

各教学点在答辩前一周向学生公布答辩日程安排与次序等有关事项,并报继续教育学院备案;学院组织专家旁听答辩,检查答辩材料。

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结束后,各教学点将毕业论文(设计)文本自行归档。并填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评定表》和《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报继续教育学院。 

九、论文抽检

1.学校论文抽检

学校对论文成绩75分及以上的学位论文进行全检,检后将每篇论文修改意见和建议发给指导老师,导师指导学生修改论文。论文修改完成后,学校对修改后的学位论文进行抽检,未按要求修改的论文成绩一律按60分处理。

2.国家论文抽检

根据《上海市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沪教委规〔2021〕6 号)文件精神,本科毕业论文每年进行一次抽检,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重点对论文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进行考察。对抽检不合格或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经查实后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

十、论文评阅

1.非学位论文成绩由指导教师批阅成绩(70%)和评审教师评阅成绩(30%)两部分构成,非学位论文成绩限定在75分以下(不含75分)。学位论文(设计)成绩应通过指导教师批阅、评审教师批阅(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教师不得与指导教师重复)和答辩三个环节综合评定,分别占比40%,20%,40%。

2.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应严格掌握同一专业的成绩比例,“优秀”(大于等于 85 分)与“良好”(大于等于75且小于85分)的比例一般不超过 60%。毕业论文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应评为“不及格”(小于60分)。成绩不及格的学生,进行重修。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不及格:

(1)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未完成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内容,或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或拷贝或抄袭他人的图纸。

(2)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毕业论文(设计)分析有明显错误,论文(设计)结构不合理,质量很差。

(3)面授指导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缺席或不回复指导教师信息两次以上(含两次)。

十一、资料归档

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是学校人才培养最后一个教学环节,也是我院教学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毕业论文(设计)归档资料包括选题汇总表、任务书、开题报告、指导教师批阅记录、评审教师批阅记录、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成绩汇总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论文查重报告,各教学点做好资料整理,交继续教育学院归档,保存期限不低于四年。

十二、本规定由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