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禁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擅自以上海建桥学院名义进行招生宣传的严正声明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5-07-28浏览次数:10

致广大学生、家长及社会公众:

上海建桥学院(以下简称“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考研、考公、考编、研修、插班、语言、职业技能培训等)按照教育主管部门“自招、自管、自办”原则开展工作,为社会各界和在校大学生提供终身学习服务。我校未与任何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签约合作办学。凡校外机构擅自使用上海建桥学院、建桥学院、建桥的文字、标识及校园建筑图案等行为均未获得我校许可,属于违反我校规定行为。

近期,发现部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及个人未经授权,擅自以“与建桥学院合作”、“上海建桥学院校内合作班”等名义开展招生宣传,严重误导学生和家长,损害我校办学声誉,扰乱正常招生宣传秩序。为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我校办学声誉,郑重声明如下:

1.官方招生宣传渠道: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教育培训项目唯一官方招生部门为“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培训部”。所有项目的招生宣传信息发布、咨询服务及报名事宜,均以此为准,其他均为违规宣传。

官方微信公众号:建桥继续教育

官方咨询电话:021-68198030

官方网址:https://jxjy.gench.edu.cn

2.风险提示与甄别:各位学生及家长在选择教育培训单位时,请务必仔细甄别,遴选教学质量高与培训服务优的单位,以实现参训学习目标。存在对教育培训机构主体资质存疑等情况,及时向我校继续教育学院非学历培训部求证

联系部门: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联系人:袁老师、王老师

联系电话:021-68190633

                  19921514543/15601886484

对于任何未经我校授权,擅自使用“上海建桥学院”、“建桥学院”、“建桥”等名义或相关标识、校园图案等进行虚假宣传、招生宣传的机构及个人,我校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发函警告、公开澄清、追究责任等措施,坚决维护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

特此声明!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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