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1〕5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的通知(沪教考院自考〔2021〕19号)要求,根据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申请情况和我校的初审情况,现予以公示具有加分资格的报考成人高校考生、委培生和符合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条件人员名单。除25周岁以上人员,2021年度成人高校招生具有加分资格的考生8人,签订三方委培59人,符合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条件人员27人。现将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成人高校招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人员)、签订三方委培生名单、及符合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条件人员名单(见附件1-3)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9月23日至2021年9月30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可向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反映意见须内容真实且具体明确,属个人反映的需签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属单位反映的需加盖公章、署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1-58137762(工作时间段)。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9月22日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2021年度成人高校招生享受政策加分资格的考生(不含25周岁以上人员).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