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考试是检查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效果的重要环节,为了组织好上海建桥学院成人教育考务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教学站点应严格遵照执行。
一、考务工作组织
(一)教学站点应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设主考一名,副主考一名。
(二)教学站点的考务工作由教务管理人员负责组织。
(三)在醒目的位置张贴考场分布图,每个考场入口处张贴学生座位表。
(四)每30名学生配备2名监考人员,多于30名考生适当增加监考人员,少于30名考生配备1名监考人员。
(五)教学站点须提供专用柜子,用于存放试卷;应设立考务办公室,用于试卷的发放、装订和密封等。
(六)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考场记录》,并与试卷一起封存。
(七)学院安排一至两名巡考人员,负责检查教学站点考试情况。
二、考场安排
(一)每学期开学初,学院公布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前三周各教学站点与学院核对考试工作信息。
(二)考试周前一周,教学站点应将考试安排表电子版传至学院考务信箱,寒假(或暑假)前将加盖公章的考试安排表报学院。
(三)布置考场时,粘贴学生考号应从讲台(监考人员面对学生时)左侧的第一个座位贴起,纵向隔列S型排列。
三、考前准备
(一)考试前各教学站点必须召开监考人员会议,明确监考人员职责和本次考试具体要求。
(二)教学站点应提前清理考场。保证考场清洁,粘贴考号并封闭考场。
(三)教学站点应提前准备好试卷并按要求保管。
(四)教学站点应提前准备好考试所需的考试用品。
四、巡考教师职责
(一)巡考人员应提前与教学站点考务管理人员联系,核对考试信息。
(二)督促教学站点召开监考会议,安排考试工作、传达学院关于本次考试的具体注意事项。
(三)检查教学站点考试组织和考场安排情况,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成人教育巡考记录表》。
(四)向学院汇报教学站点考试工作情况,巡考记录表交学院保存。
五、教学站点主考、副主考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教学站点考试工作,保证考试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二)熟悉和掌握有关规章制度、考试实施办法和考试工作纪律。
(三)负责教学站点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
(四)负责教学站点试卷的保密工作。
(五)负责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事件。
(六)在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后,指定专人负责清点和装订试卷,保证试卷种类、袋数、份数准确无误。
六、监考教师职责
(一)熟悉监考人员的职责和本次考试具体要求。
(二)每门课程考试前3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报到,由主考教师说明每门课程考试注意事项。
(三)考试前15分钟,主考教师向监考教师发放试卷,监考教师领取试卷及考场记录,并签字。
(四)考试前15分钟组织本考场学生进入考场,提醒学生将与考试无关的东西放到讲台上,将学生证及身份证放在桌子右上角。
(五)第一场考试前10分钟向学生宣布考试纪律和注意事项。
(六)考试前5分钟监考教师启封试卷,核对试卷袋内材料无误后,向学生发放答题纸,然后发放试卷。
(七)学生领到试卷后,要提醒学生检查试卷页数是否齐全、是否有破损、漏印或字迹不清。指导学生在试卷或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填写学号、姓名、班级、座位号等。
(八)考试时间到,学生开始答题。监考人员应逐一核对学生相貌与学生证照片是否相符,同时检查学生在试卷及答题纸上填写的姓名、学号与学生证号是否一致。
(九)考试后30分钟,迟到学生不得进入考场。
(十)考试30分钟后,学生方可离开考场。
(十一)考试结束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发出信号,以使考生有所准备;答卷截止时间到,监考人员应发出停止答卷令,此时有一位老师监察全场情况,另一位则应在适当位置核对答卷份数和姓名,发现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十二)监考过程不准做与监考无关的活动,不准有影响学生正常答卷的行为,不解答试卷、不准吸烟、谈笑、阅读书报,不准随意离开考场,不准将试卷带出考场。
(十三)考试结束时间到,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
(十四)按学生学号的顺序从小到大依次收卷。收卷时要收齐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十五)试卷收齐后,核对试卷和答题纸份数是否与实考人数一致,并检查是否按大小号顺序排列。
(十六)填写《上海建桥学院成人教育考场记录》并填写试卷袋、答题纸袋有关内容。
(十七)试卷、答题纸交主考或指定人员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装袋。
七、试卷及答题纸整理
(一) 按学生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小号在上,大号在下。
(二)由主考或指定人员清点、复核后,装回试卷袋。
(三)草稿纸收齐并清点后,不密封,教学站点暂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