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训练,是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对于检验学生的综合素质,保证学生培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与要求,提高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特制订本规定如下:
一、基本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应根据综合训练的要求,注重全面培养学生的能力和素质,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收集资料、查阅文献与对其整理归纳的能力;
2.制定工作计划与组织实施的能力;
3.方案选择与比较的能力;
4.理论分析的能力;
5.工程设计与实验研究能力(理、工类);组织社会调查与对经济数据资料的分析、整理、归纳能力(文、经管类);
6.计算机文献检索应用能力;
7.毕业设计(论文)写作能力。
8.专业意识与责任意识。
二、进度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时数不少于90学时,具体安排及要求详见各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安排表。
三、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选题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选题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分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2. 选题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 确保每个学生一个题目。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科研项目,每个学生必须有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要求。历届题目不宜雷同。
4. 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外语专业选题:英语一般应在英美文学研究、英语教学研究、跨文化研究、翻译研究、语言学研究等范围内;日语一般应在日本语言学研究、社会学研究、日语教学研究、跨文化研究等范围内。
四、指导教师资质与职责
1. 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
2. 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宜超过10
, 可配备助教和实验室技术人员协助指导。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 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认真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毕业设计(论文)题目经学生选定后,必须经指导教师认可后,方可进入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报告撰写,同时指导教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 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论文(设计)工作,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要保证每周
少于1次检查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进展情况,指导方式可以是见面、电话、E-mail等。对每位学生的面授指导不少于五次,每次面授指导结束后,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师生见面指导情况反馈表》交继续教育学院。要认真审阅学生每个阶段提交的材料。要对学生严格考勤,全面掌握每个学生的进度,定期向继续教育学院报告指导情况。要按要求将指导情况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完整,并于最后一次面授指导结束后上交继续教育学院。
5. 指导教师既要在进行过程中的关键处起指导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6. 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要重视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培养好的学风,指导学生认真独立完成毕业论文,杜绝抄袭、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7. 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与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2.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3.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
4.每个学生必须提交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如下:
1)理工科研究类论文一般不少于1.8万字,设计类一般不少于1.4万字;
2)文科(含经管)类论文一般不少于1.2万字;
3)外语类论文:英语一般不少于2500—3000英文单词;日语一般不少于5000日
语单词;
4)中、英文摘要:中文300字左右;英文500印刷字符左右。中、英文关键词3
—5个。
5.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统一封面、统一格式。按照《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试行)撰写毕业设计(论文),并装订成册,纸质稿一式三份,电子稿一份(以学号与姓名命名文件名)交指导教师。
6.学生如无特殊原因,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各环节的每次教学活动,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的有关内容。学生须严格执行毕业设计(论文)教学有关考勤的规定,出勤情况将记入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
7.学生应积极主动与指导教师联系、沟通,及时、主动争取指导教师的指导。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日志》。学生应每周通过见面、电话、邮件、微信等方式与指导教师至少联系一次,并在返校(与指导教师见面)时将电子邮件往来打印稿上交指导教师。如不回复指导教师意见,视为态度不端正,指导教师可根据情况不给予成绩。每位学生须接受指导教师面授指导不少于五次。
六、答辩与评分
1. 答辩前,继续教育学院组织专家对每个学生的论文和课题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由指导教师和评审教师各自填写评审意见。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评审教师不得与指导教师重复。指导教师及评审教师必须严把质量关,课题完成情况不符合要求者一律不予答辩(评审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
2. 每个学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并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与流程》执行。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各专业可相应成立若干答辩小组,每个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由3-5名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组成人数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可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人员参加。
3.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统一的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
4.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时,答辩小组写出评语。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百分制记载。由三部分组成(成绩组成比例可视实际情况作调整),其中
导教师评分占40%;评审教师评分占20%;答辩小组评分占40%。无故
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学生的答辩部分成绩为“0”分。出勤情况将记入最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请假一次扣5分;无故缺席一次扣10分。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优秀者应≤15%,良好者应≤45%,及格和不及格者总数应≥15%。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
(1)在规定的学习时间内未完成预定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内容,或抄袭他人的论文或文章,或拷贝或抄袭他人的图纸;
(2)没有掌握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毕业设计(论文)分析有明显错误,论文(设计)结构不合理,质量很差。
(3)面授指导请假三次以上(含三次)、无故缺席或不回复指导教师信息两次以上(含两次)。
七、总结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结束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
八、资料保存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最后一个教学环节的历史真迹,也是我院教学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档内容是指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版)、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评语、设计图纸、实验报告和计算程序资料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教学大纲、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告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由继续教育学院自行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四年。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作为一定密级的档案妥为保存。
九、成果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要十分注意发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经济效益,努力使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的有偿服务和转让。
十、组织领导
为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领导,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专业的负责人、继续教育学院工作人员组成,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指导、关键环节的质量监控与管理。
十一、本规定由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