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11-11发布人/曹军作者/来源/继续教育学院1946

各学习站点:

根据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关于遴选表彰上海市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1.推荐对象

坚持读书学习、坚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的从业人员和社会成员。

2.推荐条件

1)事迹感染力强。坚持终身学习理念,长期开展读书学习、参加成人继续教育活动,并把学习、工作、创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学以致用成效显著,学习精神和事迹感人。

2)群众认可度高。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单位或社区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能够有效带动周围群众广泛参与读书学习、积极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为奋力办好继续教育,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大力提高国民素质做出积极贡献。受过国家级和省级表彰者优先考虑。(往年已获评活动周全国百姓学习之星的不再参加遴选,往年曾获评上海市百姓学习之星的可申报遴选全国百姓学习之星)。

3)体现群众性。重点面向生产、经营、管理岗位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新型职业农民、退役军人和基层群众中的老年人、残障人等具有较强影响力、感染力的 “百姓学习之星”。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推荐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4)体现引领性。在坚持读书学习、参与成人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周边群众素质,在抗疫扶贫、推进各项事业创新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材料申报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含1000字事迹)》和《“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各一式2份(见附表1、附表2);

2.每人报送照片2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

三、确认和发布                                            

经校内外各学习站点推荐,学院评审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上报上海市成人教育协会,确认通过后在上海市第十六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授予“上海市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或“上海市2020年终身学习品牌项目”荣誉证书。推荐全国评选入选的,由全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工作小组(中国成人教育协会)颁给证书。

四、工作要求

请校内外各学习站点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根据通知要求抓紧时间将推荐的2020年“百姓学习之星”的评选材料于5616:00前发送至邮箱15015@gench.edu.cn。(联系人:曹军;电话:021-58137762)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

2020年4月29日

附件: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表.docx

“百姓学习之星”推荐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