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校外教学站点: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文件要求,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净化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发展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和高校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我校拟开展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11月16日—11月19日
二、上报材料:
1. 各学习站点对本站点2021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主要包括广告自查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长效机制建立和运行情况)。
2. 如有本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请填报《本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表》。
三、自查要求:
希望各校外教学点高度重视自查工作,并于2021年11月19日16:00前将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邮箱20007@gench.edu.cn。
联系人:项老师 联系电话:(021)-58137762
四、本次自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评优依据,对办学过程中存在广告管理不规范,招生、收费等宣传方面有违规情况的教学点,学校将考虑终止联合办学协议。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1月16月
附件1:附件1:本市高等继续教育违法违规广告发布行为问题线索汇总.docx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加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1〕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