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学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的通知

2022-03-23发布人/孙滔韬作者/来源/继续教育学院1510

各校外学习站点及本部直属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要求现将我校2022学年春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0年入学的专升本层次毕业生及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本科层次续修生

二、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品行端正。凡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因违反纪律受学校记过(含记过)以上处分者,不受理申请。

(二)各门课程平均成绩在70分(含70分)以上,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达到良或以上(重复率检测要求具体参照《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生论文查重检测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

(三)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成绩达到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每年公布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的英语水平最低线,或全国英语等级三级考试(PET—3)笔试成绩合格,或校内学位英语考试笔试成绩合格。上述成绩从获得之日起至学士学位申请日期止四年内有效。2005年6月以前的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合格证书视为有效。

三、申请办法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提交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及线下申请表递送,方可视为申请成功,具体流程如下:

(一)学生登录学院文才平台,于“个人信息”-“学位信息”-“CET4或者PET3认证”栏上传外语合格证明电子版材料材料清晰,上传原图扫描件);

 


(二)学生下载打印《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填写信息并签字,与外语合格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一并递交所在学习站点。

三、申请时间

(一)2022年4月12日前,学生线上提交本次学士学位申请外语材料;

(二)2022年5月10日前,各校外学习站点依据《实施细则》进行本站点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初审;
   (三)2022年5月12日前,各校外学习站点将《2022年春季学期拟授予学士学位初审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完整)(附件4)与学生学士学位申请表及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至校本部。汇总表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liuxuan@gench.edu.cn并抄送16056@gench.edu.cn。

(联系人:刘老师、孙老师,联系电话:58137762)

特此通知。

附件1:《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docx

附件2:《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毕业生论文查重检测.doc

附件3:《上海建桥学院成人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docx

附件4:《2022年拟授予学士学位初审名单汇总表》.xls

上海建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