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推进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沪教委终〔2021〕16号

2021-08-28发布人/曹军作者/来源/继续教育学院910

各区人民政府,各高等学校,各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推进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上海市总工会
2021年7月26日


关于推进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的意见


“十四五”时期是上海在新的起点上全面深化“五个中心”建设、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关键五年,也是上海开启教育现代化新征程、建设与时代发展相适应、与城市战略相匹配的一流教育的第一个五年。为深入贯彻《上海教育现代化2035》部署,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新时期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畅通职工提升学历和技术技能的成长通道,满足每一位职工追求美好生活的多元需求,提升城市创新活力和发展品质,现就加快推进上海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努力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紧紧围绕新时代上海城市高质量发展对人力资源水平和市民综合素质提升的新要求,关注每一位职工的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坚持以继续教育质量为核心,以能力和学历双提升为导向,以校企联动、工学互促为路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各类学习成果认定和转换为通道,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双元制”继续教育模式,完善新时代上海职工继续教育体系,推进继续教育现代化,着力解决好职工素质提升的多样化需求与继续教育供给不充分的矛盾,助力上海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推动职工精神文化生活品质提升,为上海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大国工匠,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作出新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以职工能力和学历“双提升”为导向,以学校教育和工作场所学习有机结合的“双空间”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深度融合的线上线下“双途径”为支撑,以高校教师和行业企业导师组成“双师资”为特色,以技能评价证书和学历文凭“双证书”为学习成果的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模式。

基本形成政府多部门统筹推进、各级各类继续教育机构供给丰富、各行业和企业需求对接精准、职工学习和成长渠道畅通、上海特色“双元制”模式普遍建立、职工多元学习需求基本满足的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新体系。

本市职工继续教育普及率、平均受教育年限和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明显提高。全市职工继续教育专业覆盖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三大先导产业和电子信息、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生命健康、时尚消费品等六大重点产业领域。在五个新城形成一批服务区域产业发展的职工继续教育品牌项目,力争在岗职工的继续教育参与率达到70%。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覆盖全市行业企业的继续教育体系

加快高校继续教育转型发展,强化与行业企业人才需求的双向对接,发挥学科和专业优势,面向企业职工提供高品质的继续教育项目。发挥开放大学的远程开放教育和系统办学优势,完善全市性的办学网络,对接职工的多样化学习需求,建设职工继续教育平台。稳步分批推进,符合相关条件基础上,探索在本市应用类高校、优质职业院校、重点行业龙头企业等挂牌技师学院,保持管理体制机制不变的前提下,深化提升高校、职业院校培训技能人才的功能,加快培养适应产业发展和企业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加强区级继续教育机构与各区行业企业深度合作,贴近区域发展特色,与企业共建职工继续教育基地。引导推动工业园区、行业协会和大中型企业发挥人力资源培训优势,深度参与学校专业与课程设置、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举办企业大学或成立企业职工“双元制”教育中心。(部门:市教委、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二)形成开放多元的职工继续教育供给渠道

建立以开放教育为依托,高校继续教育、高等职业教育、成人高等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等共同参与的职工继续教育多元供给方式。开放大学充分利用覆盖全市的分校系统,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满足职工灵活便捷学习的需求。高校继续教育机构开设适合行业企业需求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业和课程,为职工提供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等职业院校、区办高校和行业院校依托区域优势,与行业企业共建专业,为职工提供特色的专科教育。承担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企业面向各类企业职工开放,提供培训实训、技能交流、师资实践等技能提升服务。各职业培训机构提供基于企业实践的职业技能培训,为职工的实践实训、技能提升提供指导和服务。鼓励和支持园区、企业职工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部门: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三)建立数字化智能化的学习支持服务体系

依托职工继续教育体系,建立覆盖全市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学习支持服务平台。建立集学、管、测、评一体的数字化学习支持模式,为广大职工提供从注册入学到毕业的全过程的学习支持服务。建立一站式学习支持服务中心,为广大职工提供就近入学、信息咨询、考试测评、成果鉴定等线下咨询服务。根据不同企业、不同工种的技能需求,加强对职工的数字素养培训,推进适应行业发展和职工技能的数字化转型。推广移动学习,支持职工利用碎片化时间随时随地开展学习。提高学习支持的智能化水平,建设和推广智慧课堂,促进线上学习与智慧教室学习相融合、教师指导与智能助理服务相融合、学习过程和即时评价相融合。高校和企业提供符合不同岗位职工学习特点的指导和服务,提升职工学习支持服务的个性化水平。(部门: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

(四)探索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模式

建立由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部门多方协同的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市、区两级联动的工作推进机制,在各重点领域制定职工继续教育具体办法,推进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模式的普遍建立。重点聚焦“五个新城”的产业发展以及上海新经济新业态新产业的岗位学历和技能需求,整合各区、企、校等优势资源,共建“双元制”继续教育专业,量身订制各产业需要的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建立岗位技能人才共育机制。加快构建适合职工需求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专业课程体系,强化校企共建订单式课程,根据工种和岗位要求灵活设置实践课程和理论课程配比。广泛推行“5+2”学习模式,采用工学交替教学模式进行授课,支持工作日在岗实践学习、双休日线上线下专业学习,在不影响企业用工的前提下开展教育教学。推进“教室+企业+在线课堂”一体化教学设计与实施,提供菜单式课程、清单式服务、送教上门、线上学习、现场集中学习等多种教学方式,灵活设定不同类型课程的授课和考核方式,积极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有力支持。依托本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企业、高校的实践实训场所等,强化因岗施教、因材施教,加强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广泛开展技能竞赛、岗位练兵等,明确岗位实践技能要求和学分认定要求,提供适需有效的学习方式和指导服务。针对本市职工的工学特点,突破传统的专业限制和学习时段限制,采用“学分银行”累积学分的方式,将技能培训与学历教育结合起来,满足相关条件即可获得“1+X”证书(即“1”本学历证书,“X”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部门: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

(五)建设优秀人才汇聚融合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依托高校、开放大学和区办高校等办学机构的力量,建立适合职工学习特点的专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负责专业课程一体化设计和专业教学实施、职工线上线下的理论学习指导和专业学分认定。鼓励相关院校教师深入企业,在基层一线开展实践,参照不同职业(工种)岗位技师任职条件和考核标准,提升教师的技能操作水平。广泛吸纳劳模、工匠、高级专业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等行业中的优秀人才以及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建立各行业企业的特聘兼职教师队伍。制定特聘兼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经注册、认定或培训,可取得特聘教师资格证。特聘兼职教师参与实践课程开发、制定技能培训标准、组织实践教学,并负责对工作场所的学习成果进行认定。建立“双元制”继续教育特聘师资库,盘活市级优秀技术人才,各区负责认定和统筹区级导师资源,确保职工继续教育的特聘教师配备。依托承担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企业、上海劳模学院和工匠学院,建立特聘兼职教师孵化基地,培养一大批优秀的特聘兼职教师。(部门: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区政府)

(六)搭建衔接融通的职工终身学习“立交桥”

依托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为每一位有意愿参与继续教育的职工开通终身学习账户,综合展示个人学习经历、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果。制定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学校学习成果按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予以认定,工作场所学习成果按实践课程学分由导师予以认定,其他相关技能证书、工作经历等可向学分银行申请、转换为相应的课程学分。完善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标准,做好各级各类技能证书与学历教育学分之间的转换。组建高校专家与行业企业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建立对各行业、企业职工的技术技能培训、技能竞赛、工作业绩、实践经历等各类成果的认定标准和转换机制。优化学分银行用户信息化服务平台,为职工提供学习成果查询、专业水平认定和专业发展轨迹服务。(部门: 市教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各相关部门建立工作机制,依托上海开放大学设立办公室,负责具体协调和工作推进。市教委牵头推进职工的继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教育服务。市总工会负责做好职工推荐和输送的社会发动,组织劳模和工匠加入职工继续教育师资队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职工技术技能提升培训和评价工作。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等单位和部门共同组织发动产业园区、各行业企业,鼓励和支持广大职工参与继续教育。各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将新时代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推进列入区域“十四五”规划和学习型城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主动与区域内的各大园区和行业协会对接,做好职工继续教育的宣传与动员、继续教育师资库建设,搭建供需精准对接、校企共同培养人才的平台。

(二)强化责任落实。开放大学要将职工继续教育列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充分发挥注册入学和系统办学优势,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全方位的线上线下学习支持服务,成为新时代上海职工继续教育体系的枢纽和基础平台。各高校继续教育学院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特色,主动走出去、深入企业,对接优势专业人才需求,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各区办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要贴近区域园区和企业需求,全面承担区域职工继续教育。上海市终身教育学分银行要建立职工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标准体系,做好职工职业技能证书、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专业技术职称、学习和工作经历等各类学习成果的认定、累积与转换。制定上海特色“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的学习成果管理模式和操作流程。发挥专家组的作用,做好各类学习成果认定与转换标准的鉴定,以及各行业特聘兼职教师资格认定标准与实施办法。承担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企业、上海劳模学院和工匠学院要建立特聘兼职教师孵化基地。其他各级各类终身教育机构要积极承担职工继续教育的教学管理与支持服务工作。参与本项目的各类教育机构应建立“双元制”职工继续教育项目绩效考核机制。

(三)重视过程监管。要加强对开放大学、高等院校继续教育机构、承担技师学院功能的院校企业、区办高校、各行业协会、大型企业培训中心及其他企事业单位教育培训机构、各类产业园区的监管和指导。按照属地化原则,各区教育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督查和监测,并建立统计和分析报告制度,做好统计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将有关情况适时向社会公开。

(四)完善保障机制。将本项工作列入区政府督导范畴,加强各区政府对职工继续教育创新发展的统筹推进。企业要依法履行职工教育培训职责,按规定足额提取职工教育培训经费,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并对取得学历证书或高级技术技能证书的给予一定的奖励。推动高校职工继续教育工作量计算标准化、规范化。各学校在绩效工资总量内,对承担任务较重的、绩效考核结果较好的学院和教师予以适当倾斜。

(五)加强社会宣传。各区应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加强对职工继续教育的宣传和引导,提高社会知晓度。鼓励和引导各行业协会、企业做好宣传,为职工继续教育提供工余学习时间和相关政策保障。发挥工作突出办学单位、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学校和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形成职工积极参与的内生动力,扩大继续教育覆盖面。加强各类职工职业技能、创新成果评比,选树学习先进典型,营造终身学习、人人出彩的良好氛围。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8月6日印发